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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6 发布者:gzbuffet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公共专业化集装箱码头,为后方临港产业园区相关新能源及汽车产业提供生产性配套服务,满足其产成品水路运输需求,提升汕尾新能源及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保障能力,支撑汕尾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项目选址:本工程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遮浪街道以北的施公寮岛南侧,对岸为红海湾电厂码头和白沙湖公用码头,距离汕尾市区约20km。
(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建设2个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及其配套设施,码头岸线总长931m,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98 万TEU。
本项目为白沙湖作业区集装箱专业化码头,主要为后方产业园区及腹地产业提供水运服务,助力相关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落地,满足其产成品水路运输需求,主要往来东南亚、南美、欧洲等地。
(3)项目建设期和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18 个月。推荐方案总估算为462889.54 万元,本项目建设投资融资方案考虑65%贷款,35%自有资金。
(4)建设用地方案
1)项目用地总体情况:本项目红线范围面积61.34 万m2,用地性质为港口用地。项目地块现状主要为林地、坑塘水面等。
2)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落实情况:本工程涉及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目前等待用地预审确定用地红线,再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征地通知书。
3)涉及基本农田情况: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4)项目用海用岛情况:本项目后方陆域布置于海陆分界线附近,占用部分海域。本工程涉及海岛自然岸线274m,拟采用购置指标方式进行海岸线占补。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现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晓路宝成街10号A座1801室
联系人:王东升 电话:020-34392366 传真:020-84051161 邮箱:gzbuffet@1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2、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评估和补充分析;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2)项目用地对当地居民、企业的影响;(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影响;(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评估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